法律文书生效执行前能否申请财产保全? | 陈庚华律师-ag8九游会

2021年12月5日09:46:58财产保全4,0691字数 277阅读0分55秒

问:我们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一起案件,一审判决已经生效,目前尚未进入执行程序。我们发现债务人有可能转移财产。请问在这个阶段能否向法院申请保全?

广州执行律师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163条的规定,法律文书生效后,进入执行程序前,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,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,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。这里“法律文书生效后,进入执行程序前”,主要指两种情形:1.终审判决宣判之日起至裁判文书最后一方当事人送达时的期间;2.法律文书生效后至文书确定履行期限之前的期间。

声明:本站为方便群众、法律同行获取而发布的仲裁委、法院、看守所等机构联系地址电话可能不能实时更新,敬请谅解。除非特殊声明,本站文章收集于网络,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,九游会j9娱乐平台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12月5日09:46:58